广州 [切换城市]

当前默认进入城市:广州

广州 佛山 东莞 中山 珠海 深圳

税务总局明确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等税收征

文章作者:广州公司注册 文章来源:www.yycw.cn 发表于 2022-04-01 浏览:

 税务总局明确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等税收征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按照13号公告有关规定,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免税项目相应栏次;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应当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相应栏次,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计算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

细则来啦!税务总局明确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等税收征管事项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第8栏“不含税销售额”计算公式调整为:第8栏=第7栏÷(1+征收率)。

  政策原文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等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5号

  为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贯彻落实相关税收政策,现就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3年2月底以前,适用3%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照3%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3年3月1日至5月31日,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照1%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

  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增值税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3号,以下简称“13号公告”)有关规定,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按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

  三、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按照13号公告有关规定,免征增值税的销售额等项目应当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免税项目相应栏次;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应当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相应栏次,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计算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及《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减税项目相应栏次。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附列资料》第8栏“不含税销售额”计算公式调整为:第8栏=第7栏÷(1+征收率)。

  四、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应税销售收入,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23年2月底以前,已按3%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按照3%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应按照3%征收率开具红字发票,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

  五、自2023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湖北省境内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代开货物运输服务增值税发票时,暂不预征个人所得税;对其他地区的上述纳税人统一按代开发票金额的0.5%预征个人所得税。

  六、已放弃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未满36个月的纳税人,在出口货物劳务的增值税税率或出口退税率发生变化后,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声明,对其自发生变化之日起的全部出口货物劳务,恢复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

  出口货物劳务的增值税税率或出口退税率在本公告施行之日前发生变化的,已放弃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的纳税人,无论是否已恢复退(免)税,均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声明,对其自2023年4月1日起的全部出口货物劳务,恢复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

  符合上述规定的纳税人,可在增值税税率或出口退税率发生变化之日起[自2023年4月1日起恢复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的,自本公告施行之日起]的任意增值税纳税申报期内,按照现行规定申报出口退(免)税,同时一并提交《恢复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声明》(详见附件)。

  七、本公告自2023年3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以上是关于税务总局明确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等税收征信息的详细说明,出自广州公司注册政策 ,有不明白地方可以咨询优业财务,优业财务乐意回答所有朋友的问题 咨询热线:13360558809 官网:www.yycw.cn


税务总局明确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等税收征
免费咨询热线:133-6055-8809


  • 本文标题:税务总局明确支持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业等税收征
  • 本文链接:https://www.yycw.cn/gongsizhucezhengce/1257.html
  • 版权声明:本文由优业财务原创,转载请注明:广州注册公司首选优业财务
    返回上一页
    上一篇:商业登记虚假材料欺诈的法律责任
    下一篇:2023年注册公司最新资料

    热门文章
    推荐文章
    快速申请办理
    称呼: *
    电话: *

    订单提交后,10分钟内,我们将安排工作人员和您联系!

    广州公司注册推荐
    区域公司注册推荐
    广州商标注册推荐
    广州代理记账推荐
    广州工商财税推荐
    联系我们

    广州优业财务
    联系人:广州工商注册
    热线:13360558809
    官网:www.yycw.cn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天健创意园9栋4楼403-411房

    优业财务 版权所有 广州注册公司 广州工商局 网站地图 百度地图 优业集团网站地图 备案号:粤ICP备12033444号
    广州注册公司优业财务用安全网站认证